8月2日,就着早餐读了前言、序言。觉得这种平实笔法很有亲和力,很读得进。第二篇《国家大事》鼓励青年关注国家政治提到:“中国的’世界’,是孔教的’世界’。孔教的中心思想是宗族观念,而非国族观念”。联想到昨天看香港议题文章提及的“过去一个常见的争议,是所谓的华人社会或儒家思想不利民主(例如强调长幼有序而不是人人平等,强调群体利益而不是个人权利)”。

根据过往的经验,一个时期推行何种思想多数情况下都是为了巩固统治而服务的。相应地,一种思想能够在特定时期传播发展也离不开社会局势的温床。

我看到小学一年级的课外读物中有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可能是学校自行打印装订的,叫《中华经典》。翻开大都是些诗词名篇,也包含《弟子规》《三字经》这样的儒家启蒙。裁选成一段一段的,要求学生背诵。我觉得挺好,有些内容中考高考会涉及,提前熟悉掌握对应试也有好处。何况中华民族部分的传统道德伦理观念,能够以这样的方式在现代延续,亦不是一件坏事。

然而,我们是否可以大胆假设,目前的基础教育有推崇儒家教育的倾向,强化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制度观念,削弱了民主政治观念的培育。

事实上,我相信绝大部分群众,包括我自己,对于民主甚至政治的认识还只停留在卷面上和新闻里,至于具体怎样运作和如何践行,头脑中几乎没有概念。青年人既已至此,遑论下一代呢。

政府的权力是我们人民赋予他们的。但这赋予可不是绝对的赋予,不是永远的赋予。假如他们不能遵从国民的公意,我们可以随时收回我们以前给他们的权力。

《国家大事》

8月12日,读完了整本。后半段英人·法人·中国人,有部分读来很生涩,仅两篇理了框架,做了摘录。阅读过程中其实联想了很多,由于主题集中于英国和中国的政治,社会,民性对比,近期的社会事件比如英国首相换届,香港(前英属殖民地)乱局也可以部分地印证作者的观点。值得注意的是,对中国社会性议题的评述,经过了大半个世纪,却不让人感到违和。

关于《英国历史上外族入侵》做的框架整理如下:

自公元前到十一世纪分为粗略分为五个阶段,从来源,侵略目的和影响三个纬度做记录。英人习性可以概括为:日耳曼性格,克尔特才华和诺曼政治。五个阶段分别为:1)最早的不列颠居民:先伊比利亚人克尔特人 2)第一次入侵:罗马人 3)盎格鲁撒克逊人 4)维京人或称丹麦人 5)诺曼人

来源:1)欧洲大陆 2)罗马 3)丹麦及德国一带 4)斯堪的纳维亚地区 5)斯堪的纳维亚北部建立的诺曼底公国

影响:2)凯撒的侵略目的由驱赶日耳曼人改为统治+开化不列颠,带来了都市文化,建设了公路,传播了耶教 3)祛除北方蛮寇反而招致海盗,占领后屠戮原住居民 4)初步是劫掠进化成占据,再来移殖,最后征服 ,后被Wessex收复,统一英国 5)经历哈罗德以及威廉的王位争夺后,最终由威廉从诺曼进兵获得王位,结束了外族入侵的历史。

英国之进入于民主政体,是经过数百年的过程的,而法国之采用民主政体,是一跃式的直接跳入的。

戴氏尝以蜜蜂构巢以譬英宪,其言曰:“譬诸蜜蜂构巢,八面玲珑,极尽人工之巧,但群蜂穷年矻矻,意匠天成;初未尝根据任何建筑原理,以作准规。”

……那个伟大的原则,即立法的目的不再是否合乎真理,而必须在它能否适合情势。

……他说在英国有一种nonsense的滑稽文学,这种滑稽文学的惟一的动人之处就是它的百分之百的nonsense。

法国全部政府制度的运用,大半发动于下院议员与他们选区内过半数的选民之间个人的关系,以及国务员与议员个人间的关系。下院议员必须能够替他本选区或各选民谋得利益而后可以当选,国务员必须能够徇议员的情面,照护他们所要求的利益而后能继续在职;此种程序,实在是虚耗国币,败坏立法机关的道德,减少行政机关的效率。

中国人的抽象能力确是丰富;可惜中国人的生命力在抽象的理论上耗费得太多了,以致在实行时,便不免畏葸软弱,缺乏力量。其结果,遂使我们的社会上只是充满了各种理论、口号、标语、宣言、计划、报告、教规、条文、守则、演说、座谈等等。单从表面上看,我们的社会也是蓬蓬勃勃的,但一究实际,只是一股空气

在公共的集会中,总是辩论热烈,有时且不免发生剧烈的争执,人人都要贯彻他自己的意见,人人都不愿牺牲或放弃他自己全部或一部分的意见。

中国人无论在私人生活或公共生活中,尽量放纵他自己的意志和感情,而毫不知有所约束。

英人之公道故不止于有是非,英人的公道精神的最高表现在他们之能容忍异己,尊重对方。联想到梅姨退职演讲倡导的政党应求同存异一段

人世间有三件事没有理性,其一为恋爱,其二为宗教,其三为政治。想到那句党性诚信和智商,一个人只能拥有两样。

我们即使不能说没有一个中国的政府是建筑于人民出于衷心的支持以上的,我们至少可以说是,在中国,当政者若无足够的武力,其政权必不易稳定存在。依赖强力而不依赖理性来解决人与人之间、人与团体之间,及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冲突,在中国社会上实到处皆是。

中国人未必都无良知,但有良心的人也殊不易不敢或不愿出头说话,因为不法之徒总不免要互相勾结以作恶,而政府及一般社会都不能给主张公道的规矩人物以有效的保障,所以规矩人只得独善其身,不能出而领导发生一种正论的作用,而道义也就日见湮没而不复申昌。

著者常思对此问题作一比较科学的答案,因将今日中国人民所享有的自由大别为“政治的自由”和“社会的自由”两类,而其结论则认为今日中国人民所享有的“政治的自由”太少而享有的“社会的自由”太多

英人认为:人民若无政治的自由,则民意不得申,民意不申,则国家的政治即失去了根,同时国家亦不能发挥其潜在的活力。在另一方面,人民的社会的自由若不限制,则一部分人行使无限制的自由,势必另有一部分人因被其侵犯而伤失其自由。

在英国,法律的目的即在保障人民之自由与权利;保护大多数人民的合法权利而限制少数人的不法的专擅的权利。

在中国,我们即使不能说人民在执政者心目中毫无地位,但我们至少可以说,执政的人对于“人民状况问题”,不是不知如何着手,即是不能全神贯注。几乎没有例外,执政的人上台后,最急切的工作就是尽先利用执政期间所持有的种种优越,放肆的扩充其权力或巩固其政权,凡是一切足以加强其“政治控制”的,皆不惜耗费巨大的金钱及动员众多的人力。但不幸“政治控制”既无边际又无尽期,以致“人民状况问题”永远无法占有它应占有的重要地位。 ……自清末变法图强以来,前后忽忽垂五十年,而人民的状况依然如故。

依照英人的思想,认为国家无力担负为教育事业中最主要的一个责任——培养青年道德的责任。

马达莱家(Salvador de Madariaga)说,英人性格之造成故得力于英国之公学及大学,但其中若干基本的性格如坚忍不拔,始终不懈,与人合作(stability,continuity,cooperation)等,则为每一个家庭内所通有者;性格的典型实开始铸制于家庭,学校就家庭所铸制的性格,再加锻炼,遂成定型

今日中国的情形和英国相反:在思想上倾向管制,在性格上容忍放任。政府、社会、人民三者不仅容忍性格的放纵,且根本忽视性格的重要。

中国学校里的训育大都是消极的、形式的、表面的;训育在中国几乎也成为了知识的一部分,而非道德的一部分。

科举制度今虽废除而代以学校教育,但今日的学校教育与旧时的科举制度,形式虽变,而本质仍一:仍是用考试作文的方法以定人才的取舍。这种侧重于抽象的理论及浮华的文字的教育,使教育出来的人民好高而不务实。同时这种只知知识传授而忽略品格陶冶的教育,使所传授的知识都失去了结实而健全的基础。就学问与品格言,品格为土地,而学问为建筑;没有品格的人去从政,他必违法乱法;没有品格的人去从军,他必强横霸道;给没有品格的人以知识,等于给蛇狼以爪牙。

观念决定一个人的道德标准(即好或不好的标准),道德标准支配着一个人的行为,而行为则为一种性格的表现。

有许多青年在未入社会前,大都志行纯洁,并有高大的抱负,但一入社会,性格与志趣均起变化。这种变化的时间的骤缓和程度的深浅,自须视这个人原来的教育根基及所处的社会环境而定,但无论如何,社会在无形中总多少在改变他、腐化他、侵蚀他原有的品德,使他在多年多种现实的刺戟及打击下,产生一种新的适应这种黑暗社会的自然的生存能力。

只空谈而不行,任何事业都不会建树起来的;只知一己而不知合作,公共生活是不会持久的;只诉诸感情而不诉诸理性,社会是不会合理的;只知“政治”而不知其他,社会是不会平均发展的;只知扩张一人、一派、一党的势力,而不知普遍地改进人民的生活的、知识的、道德的水准,国家社会是不会进步繁荣、生气勃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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